资府函〔2023〕48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为维护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制统一性和权威性,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2023年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本地区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的工作安排及《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市对市政府(含授权市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经五届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继续有效22件,废止与失效4件,拟修订3件。现将《资阳市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资阳市废止与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资阳市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文件有效期内继续执行。
二、废止与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在本通告发布前,市政府已有文件作出废止与失效处理的,废止与失效的时间从原文件宣布废止与失效之日起算。
三、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2023年12月31日起统一废止,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起草单位应抓紧修订。规范性文件涉及的相关行政职能已划转的,由承接行政职能的单位作为起草单位。
特此通告。
附件:1.资阳市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资阳市废止与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资阳市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资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
资阳市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起草部门 | 文 号 | 文件标题 | 备 注 |
1 | 市市场监管局 | 资府发 〔2022〕18 号 |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阳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文件仍在5年有效期内,且文件内容是对当前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支持。 |
2 | 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 | 资府规 〔2022〕3号 |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该文件有效期3年,仍在有效期内。 |
3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资府办发〔2021〕27号 | 《资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该文件有效期5年,仍在有效期内。 |
4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资府办发 〔2021〕28号 | 《资阳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 该文件有效期5年,仍在有效期内。 |
5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资府办规〔2022〕2号 | 《关于印发<资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 该文件有效期5年,仍在有效期内。 |
6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资府办规〔2022〕3号 | 《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该文件有效期5年,仍在有效期内。 |
7 | 市卫生健康委 | 资府规 〔2022〕1号 | 《关于印发<资阳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法>的通知》 | 该文件有效期5年,仍在有效期内。 |
8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资府办发〔2021〕32号 | 《资阳市本级(含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续期办法》 | 该文件有效期4年,仍在有效期内。 |
9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资府办发〔2021〕43号 | 《关于印发<资阳市乡村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该文件有效期5年,仍在有效期内。 |
10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资府办规〔2022〕1号 | 《关于进一步规范划拨土地转出让、出让土地续期以及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该文件有效期5年,仍在有效期内。 |
11 | 市商务局 | 资府办规〔2022〕4号 | 《关于印发资阳市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 该文件有效期3年,仍在有效期内。 |
12 | 市商务局 | 资府办规〔2023〕4号 | 《关于促进资阳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运营发展的若干政策》 | 该文件有效期3年,仍在有效期内。 |
13 | 市科学技术局 | 资府发 〔2021〕15号 | 《关于印发<资阳市支持创新驱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 文件仍在3年有效期内,且该政策奖励标准合理,奖补范围广,符合资阳实际。 |
14 | 市科学技术局 | 资府办规〔2022〕5号 | 《关于印发<资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 文件仍在2年有效期内,且该文件符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作出的“在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重要指示精神,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和有力支撑,建议保留。 |
15 | 市医疗保障局 | 资府办规〔2022〕6号 | 《关于印发<资阳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 该文件有效期3年,仍在有效期内。 |
16 | 市医疗保障局 | 资府办规〔2022〕7号 | 《关于印发<资阳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 该文件有效期5年,仍在有效期内。 |
17 | 市医疗保障局 | 资府办规〔2022〕8号 | 《关于印发<资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 该文件有效期5年,仍在有效期内。 |
18 | 市政务服务与数据 管理局 | 资府办函 〔2022〕30号 |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规范运行的通知》 | 政务服务大厅规范运行工作一直在持续推进。 |
19 | 资阳军分区 | 资府规 〔2022〕2号 | 《资阳市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川省资阳军分区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措施的通知》 | 该文件有效期5年,仍在有效期内。 |
2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资府办规 〔2023〕1号 |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该文件有效期5年,仍在有效期内。 |
21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资府办规 〔2023〕2号 |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该文件有效期5年,仍在有效期内。 |
22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资府办规 〔2023〕3号 |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 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新规定和调整。 |
资阳市废止与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起草部门 | 文 号 | 文件标题 | 备 注 |
1 | 市政务服务大数据 管理局 | 资府办发〔2021〕11号 |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版)的通知》 | 被新文件取代。 |
2 | 市应急管理局 | 资府发 〔2021〕2号 | 《资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 | 工作任务已完成。 |
3 | 市应急管理局 | 资府发 〔2022〕4号 | 《资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 | 工作任务已完成。 |
4 | 市应急管理局 | 资府规 〔2023〕1号 | 《资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 | 工作任务已完成。 |
资阳市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起草部门 | 文 号 | 文件标题 | 备 注 |
1 | 市市场监管局 | 资府发 〔2019〕22号 |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 当时的文件规定的奖励范围未覆盖完现有标准化工作的领域。 |
2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资府办发〔2021〕9号 | 《关于印发<资阳市市辖区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 根据2023年3月1日施行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予以修改。 |
3 | 市税务局 | 资府办函〔2021〕29号 |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协同征管的通知》 | 一、新出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2 )39)号。 二、推行有奖发票管理方式已改变。目前推行电子发票,有奖纸质发票将逐步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