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沱江右岸资阳高新区侯家坪段河道岸线管理保护,明晰河道管理职责,确保河流岸线稳定与河道行洪安全,根据《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通知》(川水函〔2022〕1366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深入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成果纠偏运用的通知》(川水函〔2024〕68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资阳高新区对沱江右岸资阳高新区侯家坪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了部分调整,经四川省水利厅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沱江系长江上游左岸一级支流,地理坐标东经103°38′~105°50′,北纬27°50′~31°41′,发源于德阳市绵竹市清坪镇茶坪山脉九顶山南麓,流经成都市、资阳市、内江市、自贡市,于泸州市汇入长江。沱江全长637.7km,流域面积25576km2。2019年12月划定沱江资阳市雁江区段河道管理范围线,划界范围上起雁江区老君镇协和村九组入境(东经104°40′35",北纬30°16′51"),下止伍隍镇龙门村出境(东经104°43′19",北纬29°55′31"),雁江区境内河道全长87.25km。
调整河段位于资阳城区下游沱江右岸,目前该河段行政区划隶属于资阳市高新区松涛镇侯家坪社区,上起侯家坪中路,河道中心里程桩号为K337+948,下止麻柳湾沟口,河道中心里程桩号为K336+684,调整长度1.26km。
二、调整原因
调整河段位于未建设防洪工程的天然河段,原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与该地块原始地形条件和高程存在较大偏差。依据《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调整指引》以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规范》(SL/T852-2025),应以无堤防天然河段50年一遇天然洪水位为基准线,并按照复核后原始地形条件和高程确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三、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管理要求
1.禁止建设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厂房等与河道保护和水工程运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2.禁止弃置、倾倒矿渣、石渣、煤灰、泥土、泥浆、垃圾等抬高河床、缩窄河道的废弃物;
3.禁止堆放阻碍行洪或者影响堤防安全的物料;
4.禁止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秆作物;
5.禁止设置阻碍行洪的拦河渔具;
6.禁止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
7.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或从事爆破、打井、钻探、挖窖、挖筑鱼塘、采石、取土、开采地下资源、考古发掘等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具有管辖权的河道主管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4日
附图
沱江右岸资阳高新区侯家坪段划界调整平面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