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启动雁江区X002宝东路(宝台至东峰)幸福美丽乡村路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雁江区X002宝东路(宝台至东峰)幸福美丽乡村路项目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资阳市雁江区宝台镇板板桥村6、9、10、11、13、17、19组,凉水井村2、3、5、6组,清水村1、2、6、7组,铁锁村1、2、3、4、5、6组;东峰镇东峰村4、6、7、11组,九龙村2、3组,徐家村6、7、11组,杨家村3、4、8、9、11、12组部分集体土地,以实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对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被征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应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