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6〕11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因征收范围进行调整,原《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5〕36号)作废,以此预公告为准。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宝莲街道天生社区7、9组,朝阳社区3、4、5、6、7、12、13组,黄泥社区8、9、10组范围内,范围见附件,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资阳市2026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为成片开发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会同资阳市雁江区宝莲街道办事处于2026年2月6日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的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于2026年2月6日在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http://www.yanjiang.gov.cn/yjqrmzf/tzgsgg/
pc/content/content)和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27日止。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mh.icdnrsc.net/zd/zdplatform/)主动公开。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资阳市2026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拟征地范围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5日
附件
资阳市2026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拟征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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