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征税土地等级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间为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3月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意见和建议:
1.通过邮箱发送至2825094348@qq.com,并请在邮件主题和附件注明“姓名(或单位)+关于调整雁江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征税土地等级意见”。
2.通过信函邮寄至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号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雁江区税务局(税政股)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征税土地等级的方案”。
为了方便与您沟通联系,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梳理研究,参考吸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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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雁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征税土地等级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雁江区税务局
2026年2月9日
附件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
征税土地等级的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同时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有必要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和土地等级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具体如下:
一、资阳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征税土地等级
(一)一级区域。
区域一:东至车城大道,南至娇子大道-娇子大道南一巷-皇龙路,西至槐树东路,北至万达广场-狮子路;
区域二:东至建设东路,南至城南西街-师园街,西至晶鑫街-骏兴路,北至建设北路。
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18元。
(二)二级区域。
区域一:东至宝台大道-字库山公园-泥河西路,南至城南大道-书台路,西至大千路-外环路,北至花果山路;
区域二:东至雁栖湖东,南至车城大道,西至老鹰中学,北至成资大道。
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12元。
- 三级区域。
区域一:东至成资大道,南至兴城大道-兴旺路-城南大道-天台路-城南大街,西至成渝高速,北至九曲河-建设西路北段-凤岭公园-沱江;
区域二:东至成渝高速,南至三贤路,西至老鹰中学,北至成自高铁以南道路;
区域三:三草湾北部片区。
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8元。
(四)四级区域
区域一:东至建设西路北段-九曲印象-九曲河,南至:三贤路,西至老鹰中学,北至成渝高速-成资大道;
区域二:东至成资大道,南至遂资眉高速-碧江大街,西至成渝高速,北至兴城大道-兴旺路-城南大道-天台路-城南大街;
区域三:成渝高速以西(除一二级以外区域)。
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5元。
(五)五级区域
资阳城区中心规划范围内(含上述一至四级区域)工业用地以及除四级及以上区域以外的其他土地。
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3元。
二、资阳市雁江区建制镇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征税土地等级
(一)一级建制镇。迎接镇、祥符镇、中和镇、临江镇、宝台镇、南津镇、丹山镇、伍隍镇、小院镇、老君镇、保和镇镇域范围内的应税土地按建制镇二级地标准征收。年税额每平方米4元,其中镇域范围内的工业用地按照建制镇三级地标准征收,年税额每平方米2.5元。
(二)二级建制镇。丰裕镇、堪嘉镇、石岭镇、东峰镇镇域范围内的应税土地按建制镇三级地标准征收,年税额每平方米2.5元。
此次调整从年月日起执行(以最终政府发文确定时间为准),有效期5年,如有效期内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修订或者重新发布,则按修订或者重新发布的政策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