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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批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

2025/08/05 9.2k 阅读 185 点赞

近年来,资阳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监管为民、服务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严格规范执法与包容审慎监管,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警示约谈、柔性执法等方式,引导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资阳市雁江区某美容馆经营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

2025年3月10日,雁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在其货架上发现已开封的“Dime黛谜丝素蛋白生物基材水凝膜”1盒,已超过限用日期。当事人经营超过限用日期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涉案化妆品货值金额较小,且当事人系初次违法。雁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减轻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

本案中,办案机构严格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处罚,充分考虑经营者初次违法、货值较低、配合调查等情节予以减轻处罚,同时通过现场检查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当事人建立电子台账管理系统,实现了执法惩戒与规范引导的良性互动,彰显了刚柔并济的现代监管理念。


案例二:陈某某销售不合格的老年鞋案

案情简介

2025年3月,当事人经营的老年鞋被监督抽检发现,其外底耐磨性项目不符合旅游鞋国家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老年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非主观故意,积极配合调查,经营状况较差,安岳县市场监管局经综合裁量,于2025年4月30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从轻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

办案机构依法没收不合格产品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充分考虑个体工商户经营实际,严格依据裁量基准作出与违法情节相匹配的处罚决定;同时通过将普法教育融入执法全过程,切实提升了经营主体的规范经营水平,实现了刚性执法与柔性服务的有机融合,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生动实践。


案例三:乐至县某电器门市在合同中未单独告知商品价款、履行期限和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案

案情简介

2025年2月26日,乐至县市场监管局据投诉举报查明,彭某与当事人签订美的中央空调等产品购销合同,并支付部分货款,合同中未约定具体工期、产品单价,亦未载明消费者主张违约金或损害赔偿的权利条款。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并及时改正,积极化解纠纷,全额退款并消除危害后果,主动申请学法考法并通过考试。乐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结合《学法考法免罚轻罚制度》相关要求,给予当事人警告,免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办案机构秉持柔性执法理念,在当事人积极配合、主动退款并完成学法考法的基础上依法免予罚款,既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又减轻了企业负担,彰显了执法温度。同时,该案的办理既有效保障了消费者权益,又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实现了优化营商环境与社会治理的协同提升。


案例四:资阳市高新区某商贸部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红糖案

案情简介

2024年11月6日,当事人销售的红糖经监督抽检发现,二氧化硫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红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供货商资质证明、供货票据、产品合格证明,能够清晰的反映红糖的来源渠道、流转轨迹,充分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免予处罚情形。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依法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中,办案机构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对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经营者给予合理容错空间,依法作出免罚决定,进一步贯彻监管为民理念,积极释放执法温度,对推动服务型执法具有示范意义,是推进精准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务实举措。


案例五:资阳市某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案情简介

2025年4月1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在售的3袋思念®黑芝麻汤圆、2袋三全®三全凌汤圆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相关资料,能够说清进货来源,货值金额不足500元,涉案食品尚未销售流入市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且系初次违法。符合《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序号5规定的情形。2025年5月19日,市市场监管局临空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依据《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同时在办案过程中,通过“说理式”执法方式,深入讲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制度,并针对企业实际情况,指导完善库存管理机制和临期食品下架流程,有效提升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合规经营能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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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