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回复情况 | |
寄信人 情况 | 姓名:匿名网友来信时间:2026年4月14日 联系地址:(隐藏)电话:(隐藏) 是否密件:否 |
回复 内容 | 关于“可否在沱江进行水葬”来信的回复 匿名网友: 您好,您在资阳市人民政府网《市长信箱》中关于“可否在沱江进行水葬”的来信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第四章“安葬服务”第三十一条“推行不占地或者少占地的安葬方式,倡导使用绿色环保丧葬用品,减少墓地石化、硬化。在实行火葬的地区,鼓励和引导骨灰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安葬方式”的相关规定,四川省尚未划定水葬区域,倡导逝者火化后,骨灰选择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 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雁江区民政局 2026年4月20日 |
寄信人评价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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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可否在沱江进行水葬”来信的回复
2026/04/24 1.0w 阅读 483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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