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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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民兵权益保障和优待实施细则》解读

2026/04/22 1.6w 阅读 95 点赞


2026年4月,资阳市人民政府、资阳军分区联合印发《资阳市民兵权益保障和优待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平时为民、战时为兵依照法律参加民兵组织是我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明确: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民兵工作条例》第四十三条明确:公民应当参加民兵组织而拒绝参加的,民兵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经教育不改的,由人民武装部门提请民兵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提请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

此次从市级层面制定《细则》,将进一步健全我市落实民兵待遇、维护民兵权益、优待编兵企业的政策支撑,形成民兵权益保障和优待政策制度体系激发广大民兵和编兵单位的荣誉感、获得感和责任感,为推动我市国防动员和民兵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主要内容

本细则共13条,其中第1至3条明确细则依据、适用对象和责任分工,第4条明确民兵补贴、补助标准,第5至7条明确编兵单位和民兵保险、慰问、抚恤政策以及优待、优惠措施,第8至9条明确民兵建立情报信息奖励和激励宣传制度,第10至13条明确其它补充事项。

三、特色亮点

一是明确民兵补助保障标准。民兵执行任务和参加军事训练期间,享受参勤参训补助、履职补助和交通补助等3类补助。其中,参勤参训补助标准按照不低于200元/人·天发放,民兵干部骨干履职补助标准按照连级40元/人·天,排级班长和副班长35元/人·天发放,交通费按照不低于20元/人·次标准予以定额补助或凭票报销。

二是规范民兵情报信息奖励制度。情报信息,是指由团级以上军事机关认定的具有全局性、内幕性、时效性的社会维稳信息、反恐怖信息、防突发事件信息、防奸反特信息、灾情信息和其它信息报信息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资为辅,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资奖励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民兵向军分区或人武部上报的信息被采纳的,根据军队有关规定和信息重要程度发放奖励

三是规范民兵和编兵单位激励和宣传制度。《民兵政治工作规定》明确:在基层人民武装部和民兵组织中开展争创民兵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在基层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和民兵中开展争当民兵工作先进个人活动。对在执行任务参加军事训练期间做出显著成绩的,每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会同同级军事机关按照关规定予以表扬,其中民兵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比例控制在编兵单位总数的20%以内,民兵工作优秀个人控制在民兵总数的2%以内

个人和单位可在属地人民武装部进一步咨询相关政策。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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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