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九曲河河道岸线管理保护,明晰河道管理职责,确保河流岸线稳定与河道行洪安全,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深入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成果纠偏的通知》(川水函〔2024〕686号)以及《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调整指引》要求,我区对九曲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了部分调整,经区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九曲河调整六段,共计调整河道管理范围线长度为13.09km。
(一)、左岸汇口~南门桥上游295.83m段
该段起点位于汇口(X:3332305.820;Y:465739.810),终点位于上游295.83m(X:3332685.308;Y:465527.738),调整范围为K0+300~K0+773(河道中心长度),调整长度0.473km,管理范围面积(包含右岸水域面积)为0.007km2。
(二)、左岸南门桥上游295.83m~广厦桥段
该段起点位于南门桥上游295.83m(X:3332685.308;Y:465527.738),终点位于广厦桥(X:3334844.981;Y:464151.470),调整范围为K0+773~K3+535(河道中心长度),调整长度2.762km,管理范围面积(包含右岸水域面积)为0.085km2。
(三)、左岸车城桥~访贤桥上游236m段
该段起点位于车城桥(X:3335092.433;Y:464343.194),终点位于访贤桥上游236m(X:3336210.027;Y:464650.691),调整范围为K4+117~K4+305和K4+900~K6+431(河道中心长度),调整长度1.719km,管理范围面积(包含右岸水域面积)为0.048km2。
(四)、左岸花果山桥~筏子桥段
该段起点位于花果山桥(X:3337351.087;Y:464668.478),终点位于筏子桥(X:3337234.517;Y:463528.402),调整范围为K7+700~K9+021(河道中心长度),调整长度1.321km,管理范围面积(包含右岸水域面积)为0.048km2。
(五)、右岸南门桥~三贤桥段
该段起点位于南门桥(X:3332441.482;Y:465681.184),终点位于三贤桥(X:3335896.141;Y:464761.833),调整范围为K0+450~K5+946(河道中心长度),调整长度5.496km,管理范围面积(包含右岸水域面积)为0.146km2。
(六)、右岸花果山桥~筏子桥段
该段起点位于花果山桥(X:3337351.087;Y:464668.478),终点位于筏子桥(X:3337234.517;Y:463528.402),调整范围为K7+700~K9+021(河道中心长度),调整长度1.321km,管理范围面积(包含右岸水域面积)为0.047km2。。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管理要求:
1.禁止建设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厂房等与河道保护和水工程运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2.禁止弃置、倾倒矿渣、石渣、煤灰、泥土、泥浆、垃圾等抬高河床、缩窄河道的废弃物;
3.禁止堆放阻碍行洪或者影响堤防安全的物料;
4.禁止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秆作物;
5.禁止设置阻碍行洪的拦河渔具;
6.禁止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
7.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或从事爆破、打井、钻探、挖窖、挖筑鱼塘、采石、取土、开采地下资源、考古发掘等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具有管辖权的河道主管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附图:雁江区九曲河管理范围线总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