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谢成明、杨会辞去资阳市雁江区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
决议
2025年9月26日资阳市雁江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资阳市雁江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谢成明、杨会辞去资阳市雁江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同时,依照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谢成明资阳市雁江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资阳市雁江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