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雁江区举行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换届大会暨第四届委员会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了第四届委员会成员,回顾了第三届消委会工作成效,安排部署了第四届消委会工作重点,向打造维权品牌影响力迈出了新步伐。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区消委会第三届委员会成立以来,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尽心尽责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能,重点关注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
五年来,累计销毁各类假冒伪劣商品15000余件,货值金额超过100万元;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制作活动展板50块,接待群众来访咨询2000余人次;成功调解消费纠纷8792件,调解结案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进一步提高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社会氛围,为雁江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多次被市消委会评为先进集体。
下一步,雁江区消委会将继续践行“人民至上”“消费者至上”理念,坚持以维护和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为己任,敢字为先、干字当头,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着力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促进全区消费市场加快回升。
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统一大市场建设理念,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消费纠纷联动处置机制;建立投诉举报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一季度、半年、三季度和全年消费者投诉数据分析,对应发布消费预警提示,保障消费知情权;完善跨区域投诉协调机制,会同成渝地区相关市县(区)消委会,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对涉及跨区域的投诉,发挥各地消费者保护组织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作用,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消费者满意率。
聚焦民生需求重点。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着眼新形势下“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七大领域,积极开展假冒伪劣、预付费、教育收费、虚假宣传等社会监督,促进各行业健康发展;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探索线上、远程、跨区域调解模式,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纠纷调处服务;用好3·15等宣传节点,强化消费维权成功案例宣传,普及消费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合作,结合各类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刷单炒信、虚假广告、不公平格式条款、“傍名牌”等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提升消费保障水平。加大ODR (在线纠纷解决)单位推广力度,动员消费投诉相对集中、投诉热点问题突出、解决纠纷较好的市场主体申报ODR单位,通过开展业务培训、点对点帮扶指导、定期回访,提高ODR单位消费维权意识和在线纠纷处理的能力;加大《放心舒心消费城市通用要求》《放心舒心消费服务规范》宣传,动员组织相关行业主体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示范活动,以点带面提升各行业规范经营水平;强化消费纠纷调解,充分发挥全国12315系统平台作用,专人对工单的所有环节实行重点监控,确保工单签收内容翔实、分流转办及时、处置 反馈真实,提升消费纠纷调解成功率和消费者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