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回复情况 | |
| 寄信人情况 | 姓名:匿名网友来信时间:2022年7月3日 联系地址:(隐藏)电话:(隐藏) 是否密件:否 |
| 回复内容 | 关于《分户》来信的回复 匿名网友: 您好,你在资阳市人民政府网《书记信箱》中关于“乐至县龙门镇金马村分户”的来信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农村地区按照“一房一户”、“一家一户”基本原则,为农村居民登记户口。“一房一户”即一处(套)具有独立权属的住房,只登记一户户口;“一家一户”即夫妻和未成年子女作为一个家庭成员,只登记为一户。 结合《资阳市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自2021年9月2日开始,乐至县农村地区新建房屋审批不再要求先分户,而是在新建房屋验收合格后,群众凭《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及竣工)验收意见表》向派出所提出分户申请,派出所实地核查并编制标准地址后,给申请人办理分户。在确定了准确的标准地址并分户后,再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符合条件分户需提交资料:1、分户申请(原户主一份、申请分户人一份,需签字盖手印);2、村社证明;3、建房竣工意见验收表和原户产权证(或是原户内成员两个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4、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5、审批表(请至龙门派出所领取并到村社盖章) 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乐至县公安局 2022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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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户》来信的回复
2022/07/18 1.3w 阅读 6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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